致各潜在竞包人:
本项目发包文件做如下更正:
1、原更正公告中定包程序及规则中“3.1本竞包文件约定竞包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3%~-8%,即283755.6元~299177.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现修改为“3.1本竞包文件约定竞包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3%~-8%,即300105.6元~315527.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2、原更正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发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与发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为准。竞包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发包文件的修改、补疑、答疑文件内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竞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河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甬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0574-87116229
日期: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