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慈湖人家二期以西区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征地拆迁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位于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二期以西区域改造地块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服务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除至室内地坪±0.00,不包括建筑物地下部分,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严禁场内场外的建筑垃圾及建筑塘泥在本项目场内回填。)
2.2 拆除规模:拆除总面积71431平方米,其中厂房最大单跨跨度约30.3米。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3369675元
②残值评估值:2488040元
2.4 工期要求: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总实施周期约两年。
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慈湖人家二期以西区域改造地块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系统”,本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拟派项目经理时需按实际考虑时间成本);
3.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 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b.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向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公司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陆轩宇、刘瑜
电话:0574-877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