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包人:
在发包文件第13页资格审查资料中,原相关描述:
①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现调整为:
①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详见发包公告);
②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复印件。
发包文件其余内容不做调整。
发包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