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做如下修改:
1、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里的发包文件第3条竞包人资格要求:
原为: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系统”)3.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3.4 竞包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5 竞包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6 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7 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现调整为: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系统”);3.3 竞包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4 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5 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2、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原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为本工程施工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执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江北区分网小型工程栏并及时下载发包文件的修改、补疑、答疑文件内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发包人:宁波市江北区东邵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 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春燕 王莲英
联系方式:0574-87400675